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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《郵政法》修訂稿到了第七稿,仍保留了“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質物品的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”。這被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快遞工作委員會原秘書長劉建新稱謂“決定民營快遞企業生死存亡的條款”。國務院法制辦已經簽過字,準備遞到總理那里,似乎大局將定。民營快遞企業如坐針氈,很多人都絕望了,認為“這下完蛋了”。
這年春節一過,上海7家快遞公司的10位老總組成的赴京請愿團里,已卸任天天快遞總裁的徐勇有了新定位,他被眾多民營快遞公司聘為聯合顧問,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起草請愿書,牽頭出面與政府有關領導見面,對接媒體并接受媒體采訪,表達民營快遞企業訴求,堅持快遞服務是正當合法經營。
徐勇曾去美國聯邦快遞學習,了解美國郵政如何監管快遞。他堅信中國已加入WTO,對快遞的監管必須與國際接軌。他和劉建新找到任玉玲等3位國務院參事,想盡辦法向總理反映情況。在跟相關部門溝通交涉時,徐勇聲音洪亮,邏輯縝密,說話也不客氣,他提出一個觀點:“外國人在中國可以經營國際信件,為什么我們中國人不能經營國內的商務文件?”國務院參事們認為,這是自己歧視自己,壟斷市場的行為,要打造民族快遞產業。